南京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入住高档星级酒店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文旅局、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入住高档星级酒店实施办法(试行)》(宁中法[2020]151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国家和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入住高档星级酒店的政策要求。
《办法》规定,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和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在南京地区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国家一级以上酒店以及费用相当的其他高消费住宿场所入住时将会受到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入住高档酒店时,将被系统自动识别,酒店工作人员将拒绝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并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告知入住人员采取限制措施的执行法院及联系方式。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深入推进诚信南京、法治南京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备注:转载自信用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