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体建设7问
答:在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创实验室、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加速器等为科技企业服务的孵化平台。
答:南京市科技局每年对市级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分类进行上年度工作的绩效评价,经过材料申报、形式审查和评分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并据此对优秀和良好的载体予以奖励,对不合格单位提出限期整顿,对2年不合格或未参评的单位作出撤销市级资格。
答:根据《南京市关于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和双创示范基地进行绩效评价的实施办法(修订)》,对认定的市科创实验室,予以一次性30万元的财政支持。
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认定(备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加速器认定当年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的单位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上年度的认定(备案)文件予以支持,不另通知申报。
答:根据《南京市关于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和双创示范基地进行绩效评价的实施办法(修订)》,为支持科创载体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对成功培育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上市企业的科创载体,按照每家20或30万元标准奖励孵化载体。
通过我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的载体,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提供申报信息、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经核实及公示后,即可按照财政支持流程获得相应奖励。
答:众创社区是相对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一定范围内高效组合人才、技术、资本等创业创新要素,集成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服务机构等载体平台,实现创业功能、产业功能、文化功能和社区功能有机融合的新型“双创”空间平台。
众创社区规划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有合理确定的空间布局、产业领域、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等,以具备条件的创业园、科技园、产业园等载体为基础,形成系统的科技创业支持与服务体系,其中创业创新服务载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优先选择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开展示范布局。
答: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提出全力建设一流科技产业园区,对列入省级众创社区备案试点的给予500万元建设资助。2019年修订一号文细则《南京市关于对省级众创社区给予资助的实施办法(修订)》,明确被省政府列入省级众创社区备案试点的单位,在备案期内按照当年考核结果分年度给予每家总额500万元建设资助。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在江北新区的众创社区资助金额由江北新区全额负担。
7、南京市针对建立面向大学生的“科创实验室”有何优惠政策?科创实验室如何定位?
答:主要是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服务平台,是基于企业和高校联合建设的开放性科创平台和大学生实习基地。我市鼓励高校院所联合在宁企业建立面向大学生的“科创实验室”,每个实验室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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