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机构
(一)接受委托。包括评估
预约、正式接受委托、交纳
评级费用等。
(二)前期准备。包括移送资料、资料整理、组成评估项目组、确定评级方案等。
(三)现场调研。评估项目组根据
实地调查制度要求深入现场了解、核实被评对象情况。
(四)分析论证。评估项目组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汇集、整理和分析,形成
资信等级初评报告书,经审核后提交
信用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专家评审。包括评审准备、专家评审、确定资信等级、发出《信用等级通知书》。
(六)信息发布。向被评对象出具《信用等级证书》,告知评级结果。
(七)跟踪监测。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评估项目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被评对象的财务信息,关注与被评对象相关的变动事项,并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和回访工作制度。